記者洪淑珠、廖國雄/嘉義市報導
顧客到嘉義一家日本料理店用餐加點2份山葵,事後業者以1份150元、2份共300元須收費,顧客頗有微詞,不滿點餐時業者沒有告知要收多少錢,網路留一星負評,業者認為商譽受影響,公布顧客到店內用餐監視器,證明當下有跟顧客說要收錢。但由於影像沒有馬賽克、還把顧客名字公布出來,顧客氣得到警局提告違反個資法,業者則反告顧客妨害名譽。

民眾到嘉義這間日本料理店用餐,吃得不愉快跟老闆槓上,起因於這個日本料理生魚片沾醬必吃山葵。還原過程,顧客消費用餐覺得山葵好吃加點2份,從業者po在官網的監視器對話,業者有告知要收費,事後結帳山葵1份要價150元、2份300,顧客頗有微詞還是給錢,事後上網留一星負評認為山葵沒有說明價格,更不滿業者看到被留負評公布顧客的真實姓名,還把2人用餐的監視器沒用馬賽克po上官網臉書公審。

投訴顧客:「(店家)明知道沒報價,依然選擇公審,影像跟真實姓名做連結,其實這樣有安全疑慮跟個資疑慮。」
被指控店家:「進入司法程序了。」
被指控的店家不願意受訪,只說進入司法程序,並在官網發文已經到派出所提告毀謗故意,並公開2人對話,顧客嗆他有種現在po。

嘉義市消保官黃崇傑:「送哇沙米之前沒有告知價格,事後才追加價格,消費者可以請求不給付。」
律師嚴庚辰(非當事律師):「真實姓名直接公布,這樣子來讓大家公審可能會違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而且這個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罪,可能會構成網路霸凌。」
嘉義在地開了九年的日本料理店,因為顧客加點山葵需要收費雙方槓上互告,網路開戰不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