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有大陸公司對女員工懷孕歧視,公司下場慘了。(示意圖/Pixabay)
近年來勞工越來越重視自身權益,不再傻傻被資方剝削!大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一起勞動人事爭議案例,一名女工程師任職於一間科技公司,工作1年後懷孕,公司卻直接將她調職甚至月薪砍了3分之2,她溝通無效就沒再上班;女工程師事後告上法院,最後經仲裁委員會判定公司違規,須補齊薪資差額。
根據陸媒《央視網》報導,大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一起勞動人事爭議案例,一名趙姓女子於2022年1月進入一間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雙方簽訂的勞動契約中,趙女工作期間分為參與具體項目期間與等待項目期間,基本工資有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497元),項目津貼有14000元(約新台幣62986元);在等待項目期間,趙女僅領取基本工資。
趙女入職1年多,2023年2月她告知公司自己懷孕一事,她沒想到公司從未找她溝通直接將她調職,趙女有事著去討論卻未果,她也因此未繼續上班、回家待產。結果科技公司主張趙女未參與項目工作,只支付她一個月3000元(約新台幣13497元)的工資;對此,趙女氣得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請求裁決科技公司得補齊月薪17000元(約新台幣76483元)。
這起案例爭議點在於科技公司能否擅自改變懷孕女員工職位以及砍薪,調查後發現趙女被推出項目並未徵詢本人同意,更不存在她不能勝任原職位的工作證明,已違反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另外公司將趙女砍薪,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因此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科技公司須賠償趙女,將未給的薪資補齊。
在台灣《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尉保障女性懷孕勞工的工作權益,有將「懷孕歧視」是為性別歧視的類型之一,如果雇主因員工懷孕而有差別待遇就算違反規定,像是無故減薪或要求勞工留職停薪、解雇都算是違法,若有女性勞工不幸遭遇類似情形,都可以播打1955申訴爭取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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