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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不起訴!前攝影官控盜圖 北檢3理由認無犯意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的前攝影官指控柯盜圖,北檢偵辦後給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畫面)

▲柯文哲的前攝影官指控柯盜圖,北檢偵辦後給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畫面)

曾任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攝影官的潘俊霖不滿柯文哲未經他授權,盜用他所拍攝的照片,用於競選總統文宣,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相關照片著作權應屬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所有,對於照片是否經授權,柯文哲事前也不知情,難認有主觀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潘男指控,被盜用的3張照片,分別為2015年2月間、2016年2月間所拍攝,當時為自費製作柯文哲「自行車城市」宣導,及「一日雙塔」宣導行程使用。他於2020年間離職,並曾數次公開宣告其於2015年起至2020年間的攝影作品,未經他授權不得公開使用。

沒想到之後柯文哲宣布參選總統,於7月間推出「台灣需要一個誠實的總統」宣傳影片,卻未經過他同意,無視他的宣告,使用該段期間他所拍攝的3張照片進行剪輯,並放在臉書、Youtube上供不特定大眾觀賞,涉犯違反著作權法,侵害其著作權,因此提出告訴。

北檢偵辦後認為,根據當時擔任臉書粉絲專頁管理人的陳智菡證詞,柯文哲的隨行攝影官不只1人,其照片著作權屬於台北市政府,攝影官都知道,且潘男當時任職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所拍攝的照片著作權應歸基金會所有。

另當時拍完照後,潘男將照片上傳到Flickr,無償供小編挑選、使用,已有將照片檔案無償交給他人處分之意,即便事後聲明未經授權不得使用,卻沒有以其他方式通知柯文哲,難認柯文哲有侵害著作權之主觀犯意。

雖然潘男曾向另名證人抱怨著作權被侵犯,但因證人不知發生什麼事,沒有轉達給柯文哲,無法證明柯文哲等人製作影片時,即知潘男已有聲明,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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