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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哥哥深夜變「淫狼」闖高中妹妹房逞慾2次!一家人鬧上法庭:選擇原諒

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對小兄妹;18歲的哥哥趁夜對15歲的妹妹2度強制性交得逞。(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一對小兄妹;18歲的哥哥趁夜對15歲的妹妹2度強制性交得逞。(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一對小兄妹;哥哥大壯(化名)18歲時,趁跟15歲妹妹小花(化名)同住機會,兩度在深夜闖入房間,2度強制性交行為得逞;事後妹妹報警,案情曝光;大壯坦承犯行,小花跟媽媽都表明「不再追究」審理後,法官判他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10場法治教育次,緩刑期間禁止對妹妹小花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北一對兄妹,18歲哥哥大壯(化名),15歲妹妹小花(化名)跟媽媽同住新北市鶯歌區,哥哥則跟外婆同住汐止,小花則會不定時去汐止住處過夜。

未料,2023年12月17日晚上11時至12時許,妹妹小花到汐止住處過夜,哥哥大壯竟跑到小花房間,做出強制性交行為;2024年1月11日凌晨1時許,趁家中大人服用安眠藥熟睡,哥哥又對妹妹故技重施,先乘機猥褻,不顧小花抗拒,仍強制性交行為得逞。

事後妹妹小花不堪受辱,報警提告,哥哥大壯的犯行才被揭開;偵審期間,大壯也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

小花則法庭上表明,願意原諒哥哥,不希望他去關,願意給他機會;媽媽則表示,尊重女兒決定,且現在已不會再去外婆家,兄妹案發後已無往來。

法官認為,大壯為小花的哥哥,本應謹守分際保護妹妹,竟為一己私慾犯案,影響她身心發展;考量男方無前科,坦承犯行,且母女都表明不再追究,加上他正值念大學,是人生發展重要階段,性格養成與導正上仍有可塑性,信有所警惕,無再犯之虞。

法官審理後,將大壯依成年人對少年故意犯強制性交罪,處1年9個月有期徒刑;又犯年人對少年故意犯強制性交罪,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10場法治教育次,緩刑期間禁止對妹妹小花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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