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林昀萱報導

▲軍公教加薪3%何時可以發放受到關注。(示意圖/資料照)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國軍加薪」方案,志願役加給最高多5000元,戰鬥加給增加7000元、4000元,將於4月1日生效,外界關注究竟何時可以發放?有知情官員透露,雖然軍公教加薪3%沒有遭到刪減,但行政院擬和預算被刪的政府機關的約聘僱與勞務承攬人員加薪一起發放,得辦理追加預算,因此確定來不及在4月1日發放。
有網友在臉書公布疑似內部訊息,寫著「志願役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兩項含本次調增額度,將於4月2日併同四月薪餉撥發,而軍公教加薪3%將待4月薪餉結報後,採薪差額追補方式,在4月中旬左右匯款。對此,國防部29日晚間回應,志願役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等2項調增數額,將併同4月份薪餉,於4月2日撥入官兵帳戶。有關「調整待遇3%案」,國防部將於行政院核定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各項給與表,配合薪給發放時程辦理,主計局並無4月中發放的規劃與作法。

▲志願役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等2項調增數額,於4月2日撥入官兵帳戶。(圖/翻攝自陸軍司令部臉書)
政院去年10月召開經濟發展委員會,院長卓榮泰拍板自今年開始,政府機關的約聘僱與勞務承攬人員月薪應該高於最低工資1.1倍。據《自由時報》報導,有官員透露軍公教加薪3%「一定會發」,但約聘僱勞務承攬人員待遇費用編列在業務費遭藍白刪除,若先發放軍公教加薪部份會出現同單位有人加薪、有人沒有,沒領到者會出現「相對剝奪感」。因此,政院打算以追加預算處理約聘僱勞務承攬人員加薪「規模可能在數千億元」,等立院通過追加預算,軍公教加薪才會和約聘僱加薪一起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