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岸巡隊吳姓女下士,為找貸款管道,遭中國吸收,此案上訴二審,吳女改判5年11個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圖/記者陳弘逸攝影)
高雄岸巡隊吳姓女下士,為找貸款管道,遭中國吸收;趁值勤時,用手機偷拍機密轉賣賺取7.3萬元;為賺更多,向同袍刺探機密被識破;此案,吳女遭免職,一審判6年2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吳女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今天(19日)判決出爐,改判5年11個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回顧本案,吳姓女下士在高雄岸巡隊服役時,為找借貸管道,遭中共吸收,對方要求認同「反美反獨」理念就可借錢,並配合指示下,偷拍敏感性國家機密文件以此獲利,內容包括「外離島防衛計畫」、「基礎設施整合防護計畫」等機密,透過LINE傳送給,共賺取7萬3528元不法獲利。
吳女為賺50萬元介紹費,試圖吸收其他海巡人員,進而刺探、收集更多機密,遭同袍拒絕案情曝光;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將她依現役軍人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共2罪,各處5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6年2個月有期徒刑。
吳女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今天(19日)宣判,合議庭法官考量,她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吸收同袍遭拒,50萬元介紹費並未得手,依法減輕其刑。
至於吳女所犯,現役軍人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原判決關於宣告刑部分撤銷,改判5年11個月,褫奪公權3年部分,無違誤情形,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