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張男教授音樂課藉機猥褻2女童,遭判刑3年5個月。(示意圖/Pexels)
高雄某國小外聘竹笛才藝老師,沒想到在教授2名國小女童時竟然色心大起,對女童性騷,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等罪嫌分處3年5個月徒刑及3個月易科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為某國小外聘的中國笛、竹笛指導老師,分別指導2名國小女童,直到畢業後,張男仍分別在其女童住家進行教課,豈料從2014年9月起到2016年6月止,張男在琴房上課時,竟然觸碰A女童身體、擁抱等;另外2021年9月4日當天下午,又在琴房內對B女童親吻。
一審經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5個月徒刑,另涉犯性騷法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但張男不滿上訴。
二審時,張男主張,因為要調整A女童的持笛姿勢,才會觸碰到其肢體,若有猥褻行為則不能繼續上課,並參加他的音樂會;幫B女上課時,琴房內有大鏡子,如果他有什麼動作對方都看的見,因此否認犯行,但高雄高分院審酌被害人證詞後,認定張男辯詞不足採信,因此維持原審判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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