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許多醫護人員滿懷熱忱只為了救助病患,結果總是因為一些因素而逐漸心死。(示意圖/資料照)
無論是醫師還是工人,每個行業都有辛苦之處,缺乏同理心往往會讓人哀莫大於心死。「J個醫師」就發文感慨,「一個急診醫師之所以死心,從來都不是因為單一事件,是因為環境所導致的」。但他最終仍選擇繼續堅守崗位,令人動容。
「我被病人告了」。J個醫師透露,急診夜班的模式是主治醫師如果輪值上夜班,那上班時間就是從晚上的七點開始,一路看診新病人、處理病人病情變化、病情解釋,直到早上七點鐘,再拖著累得要命的身軀回家。在大家安穩睡在被窩裡的時候,是急診科的醫護人員們醒著、守護著大家的安危;在民眾有生命緊急狀況的時候,能夠有醫療人員能夠立即提供專業協助。
J個醫師感嘆,可惜現在的急診,因著那低到可笑的掛號費金額,被廣大民眾當成「醫療得來速」,「導致我們每天上班除了救死扶傷外,還要處理各種奇奇怪怪的民眾,以及他們的主訴」。

▲急診醫被患者提告「妨害自由」,最終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圖/「J個醫師」授權提供)
J個醫師回憶,有天就遇到病患A因為晚上十點多搭捷運,被旁邊座位路人沒有固定好的行李箱碰撞到了膝蓋,自己撥了119叫救護車要求送往急診,「還自己走下救護車,自己走路進急診掛號」,還表示自己被撞到膝蓋骨折,要求開立診斷證明書去提告求償。但X光檢查後發現病患A並沒有骨折,結果病患A因為開立的診斷證明書上沒有寫出「骨折」兩字,認為醫師沒有醫德、沒有醫療專業。後來甚至還直接拿起手機打110,要以涉嫌「妨害自由」抓急診醫師。
後來,警衛以及後來到場的警察礙於怕被冠上「性騷擾」的罪名,而不敢動病患A。僵持3小時後,警方總算勸動病患A先離開醫院,但走前嘴裡仍朝醫師吼著「你不給我我要的,我就讓你痛苦!我要讓你付出代價!」而離開的條件是警方要受理報案,他必須去警局做筆錄。所幸,歷經幾個月後,等來了「不起訴處分書」,讓整起事件告一段落。「雖然沒事,但過程這幾個月的煎熬和痛苦,除了自己默默吞下,好像也沒有別的解決方法」。
此外,J個醫師也不打算提告誣告,後來仍時常在急診室看見病患A,「因為在台灣,任何人都擁有著『無限就醫權』,即使她在我們醫院已經欠費無數次急診的費用,她還是可以在她想來醫院時,很安然地叫救護車,然後大搖大擺走進急診室,要求醫師開立符合她需求的東西」。
【QA】
Q:「被告會怕嗎?」J個醫師:「會。」
Q:「急診不止這種刁民吧?」J個醫師:「當然。」
Q:「那還要當急診醫師嗎?」J個醫師:「不上班的話其他真正需要急診的病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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