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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氣爆已罰120萬元!「這1事」今日沒做完…將再追罰30萬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釀4死38傷,事發第6天,原因仍在調查中。(圖/翻攝畫面)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釀4死38傷,事發第6天,原因仍在調查中。(圖/翻攝畫面)

台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案釀4死38傷,事發至今第6天,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新光三越也坦承此次裝修申請確實有疏失,內部有不完善的地方。截至目前為止,台中市消防局、都發局及勞工局已針對新光三越違規事項開出120萬元罰鍰。而針對建物外牆懸掛物部分,若今日(18日)無法拆除完畢,19日將依建築法91條再開罰30萬元。

新光三越氣爆後,遭都發局裁罰30萬元,並發函限期拆除外牆垂掛物。(圖/翻攝畫面)

▲新光三越氣爆後,遭都發局裁罰30萬元,並發函限期拆除外牆垂掛物。(圖/翻攝畫面)

根據台中市府資料顯示,新光三越中港店11樓、12樓室內裝修工程,並未提出申請,又因施工管理不善,引發氣爆造成結構受損,外牆懸掛物恐有掉落風險,違反建築法第77-1條,依第91條裁處最高罰鍰30萬元。

而消防安全部分,新光三越因未擬定施工中的消防防護計畫,違反消防法第13條,處最高30萬元罰鍰;此外,新光三越在氣爆發生後,現場火警消防設備及瓦斯漏氣警報設備均未啟動,違反消防法第6條,處最高30萬元罰鍰;共計開罰60萬元。

新光三越發生氣爆意外,已遭台中市府裁罰120萬元。(圖/翻攝畫面)

▲新光三越發生氣爆意外,已遭台中市府裁罰120萬元。(圖/翻攝畫面)

勞工局則表示,新光三越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違反職安法第26條,處最高罰鍰15萬元;另,新光三越未採取相關必要措施防止職業災害,違反職安法第27條,處最高罰鍰15萬元;共計30萬元。

由於目前事故發生原因仍有待釐清,都發局表示現階段將以排除外牆懸掛物為優先處理事項,目前已要求業者必須在今日(18日)完成拆除,否則19日將依建築法第91條,處最高罰鍰30萬元,得連續開罰。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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