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張女隱瞞胞兄在屋內死亡的事實,因此背上詐欺罪判刑1年。(示意圖/翻攝畫面)
高雄張姓女子2021年間委託陳姓女房仲幫忙售屋,但卻隱瞞家中曾於2010年發生火災,導致其胞兄吸入一氧化碳死亡,後來翁姓男主購屋後,才輾轉得知自己買到凶宅,翁男因此提告張女詐欺,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由於張女並未和解,因此原先的6個月徒刑被從重量刑改判1年徒刑。
判決指出,2021年4月20日當天,張女委託陳姓女房仲幫忙出售自己名下前鎮區的透天厝,但卻隱瞞其胞兄2010年間因火災吸入過量的一氧化碳,導致其在屋內死亡,直到同年5月16日時,張女在房仲協助下與翁男簽約賣房,雙方議定900萬元買賣房屋,事成付款後,張女拿走618萬元,其餘分給家人,只是,翁男直到入住時才遇到鄰居說是凶宅,憤而向張女提告詐欺。
張女主張,胞兄在屋內死亡一事有告知陳姓女房仲,但對方卻堅稱說不是凶宅,更不用讓買方知道,否認犯行;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判處張女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但檢方認為判太輕,理由是張女在案發至今3年多的時間都未與翁男和解,因此上訴從重改判。
高雄高分院則認為,張女主張胞兄因病死亡,但審酌她有碩士學歷,應該會很清楚現場狀況不是病死,因此認定他有罪,重改判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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