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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姓人妻外遇歐姓男子,2人完事後還召開檢討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南市1名蕭姓人夫,先前抓包董姓妻子偷吃歐姓小王,2人不但多次發生性行為,完事後還會開檢討會,分享彼此性愛心得,他為此大受打擊,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南地院認為,董女與歐男交往期間,均以前夫稱呼蕭男,身分證配偶欄亦是空白,無其他證據證明歐男知情,因此駁回蕭男之訴,全案仍可上訴。
蕭男主張,他和董女結婚8年,歐男明知妻子已婚,仍執意與她交往,2人不但多次發生性行為,還互傳裸照及性愛影片,甚至在完事後開檢討會,分享彼此的性愛心得,侵害他的配偶權,而且情節重大,遂對歐男提告求償100萬元。
歐男辯稱,他在2015年間認識董女,2人從2017年開始交往,曾多次分手又復合,但他不知道董女已婚,對方都以前夫稱呼蕭男,他以為董女已離婚多時。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2人互動十分親密,還會討論性愛經驗及心得;董女提及「因為前夫家不好過」、「之後決定結束掉婚姻」、「離婚後在工作上認識了你」等字句;董多次在聊天時以前夫一詞稱呼蕭男,並在2021年8月間亮出身分證照片,證明自己的配偶欄是空白的。
法官認為,董女與歐男交往期間,均以前夫稱呼蕭男,直到離婚後才出示身分證,並說出「我承認到後面才不防你,你要看嗎?」等語句,藉以博取歐男信任,顯然她始終都在隱瞞婚姻狀況。
法官指出,針對董女已婚一事,歐男否認知情,蕭男必須對此舉證,但他未能提出證據,因此不採信蕭男說詞,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