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雅加達19日電)印尼移民總局公告,在印尼的外國人申請延長停留簽證的最後期限延後至9月20日。印尼原本規定,外國人須在8月20日前完成延簽,違者將面臨每天約新台幣2000元罰金。

▲印尼移民總局公告外國人申請延長停留簽證得延後一個月。(示意圖/中央社)
根據印尼移民總局昨日的最新公告,在印尼的外國人所持的長期居留許可(ITAP)、短期居留許可(ITAS)、單次或多次停留簽證(ITK)或者落地簽等證件,如果到期,必須在9月20日前完成延簽,否則必須離開印尼。
受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印尼簽證相關作業暫停數月,不少外國人雖簽證到期仍被允許暫時滯留。移民總局7月宣布外國人簽證延期的相關規定,當時要求延簽必須在8月20日前完成,違反規定者每天將被處以1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2000元)的罰金,並被遣返。
根據當地媒體報導,滯留印尼的外國人以在峇里島的澳洲人居多。
英國衛報(Guardian)18日報導,對滯留峇里島的澳洲人來說,疫情期間要返國很不容易,因國際航班受到疫情影響而調整,澳洲人返國後也必須隔離,成本很高。有外國人抱怨申請延簽的規定令人困惑,難以在期限前完成,但也有外國人肯定印尼調整簽證政策,允許簽證逾期者可暫時停留在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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