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黃姓男子,日前瞞著老婆偷吃,與小三在汽車旅館通姦3次,黃男因而遭到老婆提告,法官一審因證據不足,判黃男無罪。黃男之後生病住院,老婆無意中整理手機物品時,赫然發現丈夫手機內有與小三的做愛錄音檔及line親密曖昧對話,黃妻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做愛錄音檔內容有性器接合的證明力,因此撤銷一審無罪判決,依通姦罪判黃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黃男性愛錄音檔成鐵證,法官判他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黃男是有婦之夫,竟與女子「小芬」(化名)先後在2014年3月26日、10月13日及12月4日,在雲林縣某家汽車旅館各發生1次性交行為,黃妻發現後怒向2人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因證據不足2人獲判無罪。
直到2016年10月下旬,黃男因生病住院,黃妻整理手機物品時,赫然發現丈夫手機內有與小三的做愛錄音檔及line親密曖昧對話,黃妻立即將檔案燒製成光碟,並再提起上訴。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做愛錄音檔內容有性器接合的證明力,因此撤銷一審無罪判決,依3個通姦罪合併判黃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