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田納西州一名38歲媽媽育有6個孩子,近日卻被指控犯下強姦罪,原因是她與女兒14歲的男朋友發生性關係,在10個月的期間內一共發生40到50次關係,將於3月22日被判刑。

▲38歲的泰絲被控強姦女兒的男友。(圖/翻攝自每日郵報)
據《每日郵報》報導,38歲女子泰絲(Jamie Tice)的女兒和14歲男友就讀同一所學校,兩人自2016年8月開始交往,沒想到才過沒多久,泰絲就開始和女兒男友發生性關係,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受害人估計兩人至少發生40到50次關係,但遭到泰絲否認。
泰絲指出,與少年第一次發生關係是被強迫的,對方還說若不跟他發生關係,就要把兩人的關係公諸於世,她才被迫與對方做愛20次。對此,陪審團認為泰絲犯下強姦罪,助理檢察官布蘭頓(Ron Blanton)則表示「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案例,一位女士與女兒的男朋友有關係」。 (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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