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30年前與富家女結婚,因娘家經濟優渥,出資讓他經營建材行,生意好時月入可達30萬,不過家中經濟大權全在妻子手中,作風強勢,每月零用錢都得看妻臉色,兩人經常為此爭吵,如今分居3年,「生活沒尊嚴、再也不想回家!」

▲娶富家女以為賺到,結果慘淪為「小丈夫」。(圖/翻攝自pixabay)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陳男表示,他每日工作又忙又累,還得外出接單,生意好時月入可達30萬,但妻子卻幾乎不給薪資,每月零用錢還得看她臉色,有時給2萬至3萬,不高興時就只給5千元,使得夫妻倆經常爭吵,早已沒有感情,如今也已分居3年,為此向法官訴請離婚。
但陳妻卻說,丈夫愛喝酒賭博,怕他輸了太多錢才會控管金錢,夫妻爭吵多為家務事,並說丈夫也會家暴,如今鬧成這種局面,2人都有責任。女兒也出庭作證,表示從小看父母爭吵長大,長大以後才知道爸爸沒有薪水,就連包親人賀禮的錢都沒有。
法官審理,認為雙方已經分居3年多,期間形同陌路,並無努力改善或修補,雙方都有分手意願,婚姻難以維持,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