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田姓男子,去年世大運期間在網路論壇上留言「我想幹大事,有哪邊可以讓我阿拉花瓜ㄇ」,由於「阿拉花瓜」是恐怖份子發動攻擊前的口號,許多網友發現後嚇得立刻報警,雖然田男事後刪除文章,仍被橋頭地方法院依恐嚇公眾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男子在論壇留言「阿拉花瓜」被逮。(示意圖/資料照)
去年8月適逢台北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相關單位無不提高戒備,田姓男子卻在8月5日上論壇發文,不少網友了解「阿拉花瓜」意思,擔心田男有恐攻企圖,將發文截圖後向桃園警方報案。
警方調查後,查出田男在高雄擔任機電維修員,立刻傳喚他到案,田男到案後,聲稱自己只是想「吸引他人目光」,並沒有危害他人意圖,仍被依恐嚇公眾罪送辦。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田男的發文足以讓人聯想到恐怖攻擊,無論有無實際行動都構成恐嚇公眾罪,但念在他是初犯,且犯後深表悔意,判田男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及80小時的勞役,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