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屏東報導
這會不會太誇張?屏東一名林姓男子,去年8月在家中喝高粱酒,只休息1個小時就開著小貨車外出,剛好被執行路檢勤務的警員攔下,警員進一步調查發現,他竟在酒駕假釋期間再犯,而且近5年來已經酒駕8次。屏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林男根本毫無反省之意,判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

▲林男在酒駕假釋期間再犯,近5年來已經酒駕8次。(圖/示意圖/記者 林盈君攝)
據了解,林男去年8月24日晚間6點半左右,在家飲用高粱酒,1個小時後仍執意駕駛小貨車外出,行經屏東縣崁頂鄉187線道時,遭執行路檢勤務的警員攔查,經酒測發現竟然高達每公升0.33毫克,當場被帶回警局。更令警方傻眼的是,林男2013年就曾因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案件,遭判刑3到6個月不等的刑期,直到2016年5月才假釋出獄,沒想到就在假釋期滿前酒駕被逮。
林男向法官表示,自己賺的是辛苦錢,當天酒後出門是為了發放工人薪水。但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在飲酒後仍執意上路,漠視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加上這已經是他在近5年間第8次酒駕被抓,還是在假釋期間,可見根本沒有反省之意,因此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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