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要價不斐!桃園一名國內汽車代理商,2年前從義大利進口價值近千萬元的法拉利新車,空運到機場後送到倉儲存放,代理商提領時發現超跑擾流板、左前保險桿、左前輪框有「幾乎看不出來」的刮傷,送修後,費用竟高達78萬餘元,比國產2千西西以下新車還貴,代理商向倉儲公司求償。

▲法官判倉儲公司須賠償代理商63萬餘元。(圖/示意圖 非當事車輛 資料畫面)
遭到求償的倉儲公司被這筆高額修理費嚇到,向法官抗辯表示,法拉利進倉儲時,有綁帶固定貨盤,後來以原盤點收貨存放專屬倉儲區,根本沒人動過,沒有碰觸和刮傷的可能,且放行拍攝的照片,刮傷並不明顯,若非仔細微檢視,實無發現可能,主張接車時並無過失,不必賠償。
但桃園地院審理後,以倉儲員工在接車時,曾以手電筒照射和目測檢查,隨後簽發「無異常」交付清單給代理商,代理商事後發現細微擦傷,倉儲公司難卸責任,法官審酌後,以倉儲公司應負擔八成責任,判賠償代理商修車費6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