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交換學生來台性侵兩名台女,四名男子竟然都只被判1年9月到1年11月徒刑,而且都可以緩刑,完全不用被關,消息一出網路上罵聲不斷,質疑為何判的這麼輕。

▲新加坡男性侵台女獲緩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
根據台灣法律,一般性侵案是可以處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加重性侵害案更可以判處7到15年有期徒刑,但這件引起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卻判的比想像中的輕,有網友還舉出在新加坡的案例,三名英國籍越南人在新加坡性侵一名22歲馬來西亞女子,結果三人分別被判處五年半到六年半的徒刑,還要加五到八下鞭刑。
因此這樣的判決引發網友議論,「緩刑耶,文組法官真窩心,外國人就是高等人種」、「鬼島法律大家都說好」、「可悲鬼島,這樣也能緩刑,昭告全世界歡迎來台強姦女人」、「輪流強姦兩女不用關?這三小法律」、「輪姦連坐牢都不用」、「台灣法官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