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20多歲的女子和一名唐姓男DJ到摩鐵過夜,10天後女子向警方報案,供稱失憶遭唐男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卻發現她下體的男性DNA根本是其他人,認為罪嫌不足,將唐男不起訴處分。
該女和唐男透過網路認識,相約到夜店跳舞狂歡,幾杯黃酒下肚後耳鬢廝磨助性,兩人就跳上計程車直奔摩鐵。10天後女子報案表示,自己動過腦部手術,後遺症是喝酒會失憶,因此遭到唐男性侵。

▲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女子隔天驚醒,自行離開摩鐵,她表示,傳LINE給唐男但對方都已讀不回,才決定驗傷對唐男提告乘機性交罪。
不過,唐男向檢方稱根本沒強迫女子發生性關係,當天兩人酒後興奮開房間,但女子突然拒絕,自己也馬上停下來沒有繼續,LINE已讀不回只是因為工作忙。
檢方調查,兩人進摩鐵的時候並沒異狀,女子事後還傳訊息問唐男近況,並且,女子的下體雖驗到男性DNA,卻根本不是唐男的DNA,認為罪嫌不足將唐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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