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25歲的已婚黃姓男子,因為老婆懷孕,上網找援交,結果找上花蓮一名只有13歲國中少女,兩人相約以一隻iPhone5s手機當代價援交,沒想到事後卻只給了500元就落跑,後來少女因為肚子痛被檢查出性病,才讓整起案件曝光,黃姓男子也被依照妨害性自主判刑三年。

▲花蓮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黃姓男子是在前年10月,透過APP社群軟體認識13歲少女「米米」,兩人相約在花蓮一間汽車旅館開房間,黃姓男子還承諾會給少女一隻iPhone5s手機,沒想到事後只給了少女500元,然後就把少女載到一間便利超商放鴿子,事後少女因為肚子痛就醫,發現罹患性病,醫院通知少女就讀學校,才追查出真相。
一審時,黃姓男子供稱因為沒看過少女身分證,所以不知道她未滿14歲,法官也採信,只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詐欺得利罪,判刑10月,檢察官不服上訴,花蓮高分院重新審理後認為,少女交友照片沒有化妝,本人看起來仍稚氣,黃姓男子卻辯稱以為對方16歲,因此改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三年。
而黃姓男子挨告後,原本懷孕的妻子也和他離婚,小孩出生後也歸女方,還得負擔每月1萬多元贍養費,另外還拿出10萬元和少女家長和解,一次援交代價真的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