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有民眾認為,《兵役法》只規定男生有服兵役的義務,明顯牴觸《憲法》所規定,因此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將男子以外的國民納入徵兵的範圍,提案迅速得到超過5000名網友附議;對此,國防部在今(23)日回應表示,考量國防實務需要及所需社會資源,無徵集女性國民服兵役需求及修法必要,因此提案不予採納。

▲女兵丟手榴彈。(圖/資料照)
國防部表示,現行兵役政策及兵役法規定,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也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且為大多數國家之法律所明定,更為保護人民,防衛國家之安全所必需,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並無牴觸。

▲國防部不予採納徵女兵提案。(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國防部指出,我國兵役制度在實施募兵制轉型後,已經逐步擴大進用社會女性人力,讓符合服役標準且有志從事軍事專業工作的女性可以加入國軍行列,除此之外,也逐年檢討進用員額與服役制度環境,保障性別平等與工作權。
國防部強調,現階段兵役制度於合憲合法架構下,考量國防實務需要及所需社會資源,無徵集女性國民服兵役需求及修法必要,因此提案不予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