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婦人開車違規和一名快遞員發生車禍,罵對方後逕行離去。遭到檢方以肇事遺棄罪起訴,婦人出庭後相當囂張,痛罵快遞員製造假車禍還羞辱對方。讓法官受不了,重判一年10個月以外還不給易科罰金。

▲車禍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婦人在去年6月在台北市承德路開車時,闖紅燈左轉,讓對向騎機車的快遞員煞車不及撞倒在地,造成右腿擦傷。但婦人下車不僅不關心傷勢,反而痛罵快遞員怎麼闖紅燈,並說「你把我車撞成這樣,我要叫警察!」說完就揚長而去。
警方通知她到案說明,婦人聲稱快遞員蓄意製造假車禍,就算到法院婦人依舊堅持這個說法。且罵法庭不要臉,是詐騙集團。還誣指快遞員是缺錢吸毒才用假車禍詐騙。除此之外,婦人還聲稱自己很有錢,所以快遞員才詐騙她。
但法院也不是省油的燈,認為婦人違規後擅自離去有刑事責任,還在法庭上囂張放話,且反咬被害人吸毒等等,行為惡劣。判處一年10個月,還不給易科罰金。判刑之「重」,讓檢察官都訝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