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勝彰、張峻棟/台中報導
可以這樣「帶走」嗎?在台中大坑山區九號步道口,有不少攤商在此供登山客上下山時購物,不過卻有違規擋道的賣水蜜桃攤商拍下,遭警員扣走商品和籃架,當時攤商全程錄影,最後警車開走時他不斷拍打車窗,結果反遭警員壓制,在現場大喊警察打人,不過警方解釋,水蜜桃攤商擺放的位置已經佔用道路,屢勸不聽才會代為保管商品並開罰。
水蜜桃攤商:「只能拿我的生財工具,不能拿我的物品,這個警察直接拿我的物品。」

▲水蜜桃攤商指控警察拿走販賣商品。
攤商一邊罵,警員還是繼續搬,要把攤位上的水蜜桃搬上巡邏車。
水蜜桃攤商:「所有物品有損壞的話,全部由……這個是第五分局,由第五分局全部負責。」裝在籃子裡的水蜜桃被搬到巡邏車的車廂內,攤商不死心繼續罵,但警察這個時候上車,狀況發生了。
水蜜桃攤商:「你拿了我多少東西,我要看一下。」
警察:「我們靠邊停。」
水蜜桃攤商:「喔沒有,沒有沒有沒有。」
警察:「你在幹什麼!來來來。」
水蜜桃攤商:「我沒有動手,我完全都沒有動手,警察打人啊!」

▲水蜜桃攤商要求確認商品數量與警察爆發衝突。
誰打誰,畫面嚴重搖晃根本看不清楚,不過拍下畫面的攤商現身了,從台中大坑轉戰南投,堅持指控警察執法瑕疵。
水蜜桃攤商:「你的商品他要沒入也要跟你清點說,要跟你清點說多少數量,他都沒有跟我說啊。」

▲水蜜桃攤商認為警方沒收商品應先清點數量。
衝突現場就在台中大坑山區的九號步道口,攤商擺攤賣東西讓登山客上下山的時候能消費,但這一攤賣水蜜桃,攤位卻佔用道路讓巡邏警員前往勸導,結果衝突收場。
水蜜桃攤商:「他就直接把我移送地檢署啦,說我妨害公務啊,莫名其妙擺路邊攤卡到妨害公務的罪。」
第五警分局東山所副所長林佳樺:「在道路上違規設攤我們本來就是要依法取締,那這個攤商我們也有多次跟他勸導,那多次勸導他都無動於衷。」

▲第五警分局東山所副所長林佳樺。
七籃水蜜桃全被警員搬上警車,謀生工具這下被沒收,攤商不滿指控就連籃子裡的「商品」也被順便帶走,不過攤位佔用道路攤商依然故我,妨害公務的結果,讓警方執法極限將案件送進法庭請法官定奪。(整理:實習編輯洪鈺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