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益航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罰10萬。(示意圖/PIXABAY)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益航股份有限公司(2601),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10 萬元違約金。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114年4月24日發布「董事會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討論案(一)」,以及「代子公司First Steamship S.A.及Ahead Capital Ltd.公告處分轉投資子公司大洋-KY部份股權」之重大訊息,內容敘及「本次轉投資處分之比例尚未確定」,惟於114年4月25日16時22分及16時23分,另更正前開重大訊息並表示刪除原公告「處分比例未確定」之說明。前開更正事項顯示114年4月24日發布之重大訊息內容顯有錯誤,核已違反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並函知益航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規定,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石,一旦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甚至將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於股價與投資人信心,都將產生間接影響,提醒市場各公司需強化治理體質。
此次益航遭罰事件,顯現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的重要性。證交所將持續強化監理機制,要求上市公司遵循相關規範,維護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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