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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族房屋抵稅新制5月上路!國土署: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度上限18萬元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28)日房屋抵稅新制正式上路,今年房租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且免稅額度從原有的12萬元增加至18萬元。(圖/國土署提供)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28)日房屋抵稅新制正式上路,今年房租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且免稅額度從原有的12萬元增加至18萬元。(圖/國土署提供)

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季即將來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28)日提醒,房屋抵稅新制正式上路,今年房租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且免稅額度從原有的12萬元增加至18萬元,提醒租屋民眾報稅時要記得申報租金支出,透過合法節稅,減輕納稅負擔。此外,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方案及領取300億元租金補貼的民眾也同時可有租金補貼及報稅扣除的雙重照顧,在5月申報所得稅時,記得就實際支付的租金,扣除政府補助後,一樣可以申報租金特別扣除額,進行抵稅;強調政府持續透過多項政策,給予國人居住支持。

國土署表示,自106年底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以來,透過與租服業者合作,協助媒合房東與房客,確保合法租賃關係並保障居住品質,截至3月底居住中有效契約數為8.8萬餘戶,房客可申請租金補貼、享有租屋協助與修繕等支持,今年更有租金抵稅新制的支持可適用。另房東也有每屋每月1.5萬元的所得免稅額度,以及房屋稅、地價稅及所得稅等稅賦優惠,結合居住支持及稅優配套政策,攜手房東、房客共創友善租屋環境。

國土署並表示,租金抵稅制度今年正式施行,且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及第5點已規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申報租金支出,也不得將應由房東負擔之稅費轉嫁給房客。倘房東違規,房客可主張該約定無效,並可向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或地政單位提出檢舉;如經限期不改善,最重可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如對綜合所得稅申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有任何疑問,可洽各地區國稅局或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諮詢。

#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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