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連男的眼球當時被挖後丟在地上,現場血跡斑斑。(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雙溪區59歲連男與鄰居42歲簡男,日前因廢地內水管問題發生肢體衝突,過程中連男咬住簡男左手臂,簡男竟徒手插進連男雙眼將眼球挖出,又將連男的下巴打歪。法醫高大成表示,從醫數十年第一次看過徒手挖出眼睛,且兇嫌手段兇殘,令人懷疑是否曾練過什麼特殊功夫。

▲簡男被依殺人未遂送辦。(圖/翻攝畫面)
據悉,簡男與連男17日上午9時許,2人為了2家中間1塊廢地上的水管問題發生爭執,簡男先拿磚頭攻擊連男,連男則咬著簡男不放,過程中簡男因疼痛用手欲推開連男,先動手打歪連男的下巴,還殘忍的以手指插入連男雙眼,並將他眼球挖出。事後消防局獲報趕抵,發現連男倒臥在地,整張臉血腫且下巴歪掉,雙眼的眼皮緊閉,這才發現連男的雙眼被挖出,其中1顆眼珠已遭捏爛,另1顆則完整掉落在他身旁。

▲法醫高大成認為,簡男的手段相當殘忍。(圖/翻攝畫面)
法醫高大成表示,挖眼球需使出較大的力氣,因為將眼球挖出後,還需將眼球附近的6、7塊肌肉、視神經扯斷,才有辦法將眼球完整摘下,對此高大成認為,簡男只因被連男咬傷,就出手將連男的2顆眼球挖除、捏爆,手段相當殘忍,「可以判死刑了!」
高大成說明,簡男一次挖出雙眼的可能性低,因為力道會被分散,推測是一眼一眼挖出,但若真相如此,簡男的手段相當兇殘,且懷疑檢男恐練過特殊功伕,否則一般人力道是無法完成,更會因為心軟、害怕而挖不下手。高大成也說,他從事法醫工作數10年,第一次聽聞徒手挖出眼球的案件,以往接觸過的案件,頂多是把人殺害後,因擔心日後化為鬼魂回來尋仇才刺傷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