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通緝犯開車撞警2度輾壓害骨折!殺人未遂起訴變「過失傷害」輕判1年6月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通緝犯卓男開車衝撞員警,害員警腳踝骨折,遭判刑1年6月。(圖/資料照)

▲通緝犯卓男開車衝撞員警,害員警腳踝骨折,遭判刑1年6月。(圖/資料照)

台中警方去年2月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有車輛違停紅線,兩名員警上前盤查意外發現駕駛竟是通緝犯卓男,卓男為了逃跑開車撞倒其中一名邱姓員警,還兩度以車輪輾壓對方,造成邱員右腳踝骨折。卓男逃亡兩週後落網,被依殺人未遂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卓男並非故意衝撞邱員,而是逃跑途中導致員警受傷,因此依妨害公務、過失傷害判處1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通緝犯卓男開車衝撞員警,害員警腳踝骨折,遭判刑1年6月。(圖/資料照)

▲通緝犯卓男開車衝撞員警,害員警腳踝骨折,遭判刑1年6月。(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2024年2月17日清晨3時許,卓姓男子開車載女友到台中大里區一處超商買宵夜,結果卓男違停紅線遭巡邏員警盤查,被發現是通緝犯,要求下車。卓男為了逃離現場,竟開車衝撞前車及後車,硬是逃離現場,過程中不慎撞倒其中一名邱姓員警,邱員因摔倒遭車輪二度輾壓,導致右腳踝骨折、四肢多處擦挫傷。卓男則趁亂逃離現場,一路逃亡兩個禮拜,最終於3月1日晚間在桃園市落網。

檢察官認為卓男為了逃跑,明知兩名員警站在車身兩側,仍倒車創造迴車空間,並加速駕駛迴轉,將邱員撞倒在地,又以左側前輪、後輪二度輾壓邱員後逃逸,具有殺人故意,因此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法官勘驗事發密錄器及監視器畫面後認為,卓男若有殺人間接故意,大可趁員警摔倒在地時,往員警方向加速行駛,但卓男倒車後選擇以遠離員警處逃離,且發生碰撞時邱員正好站在車輛左後方,卓男並非直接故意衝撞,因此認定全案應為過失。

法官審酌卓男為了逃跑開車衝撞員警,造成員警右腳踝骨折,影響身心、生活甚鉅,實屬不該;考量卓男犯後坦承犯行,雖與員警成立調解,但只賠了醫療費用,考量一切情狀後,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8月、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11月,應執行徒刑1年6月;全案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通緝犯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衝二階!《罷免太縱酒》之夜 ‧ 年輕人站出來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