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鄭餘蓉報導
勞動部為協助因照顧家庭離開職場的婦女返回職場,自112年9月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以自主訓練獎勵鼓勵婦女精進職能,並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運用婦女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作調整獎勵等獎助措施,協助雇主進用女性勞動力,113年已協助3萬8408名婦女就業,預計114年至117年再增加14萬名婦女重返職場。

▲婦女申請自主訓練獎勵,相關規定如上。(圖/翻攝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勞動部表示,女性常因結婚、生育、料理家務等因素退出勞動市場,為協助婦女及早返回職場,因此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對於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天以上之女性朋友,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一案到底、專人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諮詢、安排參與就業促進課程等各項措施,協助就業準備及適應。
對於原已具備專業職能的婦女,運用「自主訓練獎勵」鼓勵自主精進專業技能,經推介後就業提供「再就業獎勵」鼓勵婦女穩定就業,並運用「工時調整獎勵」鼓勵僱主為女性員工規劃調整工時,投入職場也能兼顧家庭。

▲婦女再就業獎勵,適用對象及獎勵方式。(圖/翻攝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勞動部表示,婦女申請自主訓練獎勵,在完成訓練並就業後,最高可領取3萬元獎勵金,若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後,可領取再就業獎勵最高3萬元。而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提供工時調整職缺,並僱用推介婦女滿1個月,每個職缺每月核發工時調整津貼3千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最高3萬6千元)。
114年上半年的自主訓練獎勵目前正在受理申請,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6月3日截止,有意準備返回職場的婦女朋友們可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申請。而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時調整獎勵由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持續辦理,歡迎二度就業婦女及有求才需求的雇主能善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