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11)日初審通過,由國民黨立委吳志揚等人所提出的勞基法第36條修正案,勞工每7日中至少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改成2日,將送至立法院院會討論。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行政院的修法,已是政府跟社會各界溝通之後最好的共識法案,雖然各方面還有一些意見,政府希望盡量符合勞工權益,也能因應企業的一些需求。從現在政府的角度,還是希望行政院的版本能順利在立法院內通過。
勞動部推行一例一休(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但遭批是「冒牌貨」,勞動部雖提出民調指出85.8%贊成,但委託的精湛民意調查顧問公司高層曾在民進黨民調中心任職,又遭質疑是外圍團體,因此立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勞動部報告此事。
另外,衛環委員今天也安排審查吳志揚等16人提出將勞基法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修改為「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條,做為例假。」的修正案。吳志揚表示,雖然我國已將法定工時降為單周40小時,很多僱主還是用各種變相、變形工時分配,讓勞工每周上班6天,希望能回歸簡單規定,每周上班5天、每天8小時、周休2日。
勞動部部長郭芳煜指出,勞基法規定勞工的「例假」不可上班,「周休2例」缺少彈性和空間,現階段不可行,他建議有一點時間調整,希望大家能接受「1例1休」,立院也能和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併案審查。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1日初審通過勞工7日要有二例休。(圖/記者盧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