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賴士葆車禍撞傷行人被媒體揭露,在立法院受訪時鞠躬道歉。(圖/資料畫面)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於2024年7月9日開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時,撞傷正走斑馬線過馬路2名女子。事件經媒體披露,賴士葆公開道歉並表示已與2人和解,但2名女子不滿個資外洩被媒體報導,報案提告。檢方偵辦後發現,承辦的2名女警在內部群組上傳賴士葆3人的個人資料,被大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洪俊良外洩給媒體,依違反個資法、洩密等罪起訴。2名女警則獲不起訴處分。
2024年7月9日晚上9點多,賴士葆獨自開著休旅車行經瑞安街208巷時,疑似未來禮讓綠燈過馬路的行人,撞傷張姓、蔡姓2名女子。經警方施以酒測,賴士葆酒測值為0,2女未對賴士葆提告,但警方仍依法對賴士葆開罰6000元。
全案經媒體披露後,賴士葆於立法院受訪時公開向2名女子鞠躬道歉,強調當時是綠燈左轉,因天色太暗,沒注意到行人,絕對負完全責任。不過2名女子不滿媒體報導刊出行車記錄器照片,認為個資遭外洩,報警提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發現,賴士葆發生車禍後,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洪姓女警先抵達現場,以M-Police警用電腦查詢賴士葆等3人資料,以手機翻拍,上傳到「瑞安/110民眾報案專區」回報派出所。之後大安分局交通分隊倪姓女警到場接手處理。
倪姓女警拿到賴士葆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後,上傳到交通分隊Line群組「30照片、事故回報群組」,卻被同在群組內,同為交通分隊警員洪俊良轉傳給「獨家報導」採訪主任,案件因此經報導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