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萬男對著護理師吐口水,又上訴自辯當下意識不清想卸責,最後仍被判刑2個月。(示意圖/翻攝GoogleMaps)
高雄萬姓男子2023年12月24日清晨6點因身體不適到大同醫院急診,但卻不滿護理師不理他,導致他無法在短時間出院,一氣之下竟對著護理站罵髒話,甚至對護理師吐口水,護理師立刻報警處理,案經法院審理後依違反醫療法判刑2個月,萬男上訴自便當時意識不清,但最後仍被法官駁回。
判決指出,2023年12月24日清晨6點多,萬姓男子因身體不適到大同醫院急診,當時值班醫師診療完畢後告訴他可以出院回家,但萬男手臂上還插著留置針,因此到護理站要求護理師幫忙拔針,催促護理師動作快一點,但護理師當下正在忙其他患者無法立刻處理,沒想到卻引來萬男不滿。
萬男確實心生怨恨,先拉下口罩對護理師吐口水,再大罵「你娘咧」、「啥小啦」、「幹」,護理師耐心解釋但萬男不當一回事,仍咆哮「我不舒服了、快一點、痛啦、我要繳費、我要批價、資料都給我啦、一次講完」最後護理師只好報警處理。
案經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萬男情緒失控對醫事人員罵髒話、吐口水,已貶損護理師人格及社會評價,且已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罔顧其他患者、家屬的權益與安全,已產生不良影響,因此依涉犯醫療法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但萬男不服,主張自己當時意識不清,不知道當下發生什麼事,但法官二審勘驗監視畫面後,發現萬男的確在有自主意識的情形下對護理師做出不理性的行為,因此將他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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