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陳姓阿嬤撞死遠房親戚,但因曾幫助過對方,家屬不追究。(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新竹縣陳姓阿嬤,多年前曾幫助親戚的小孩陳姓男子度過難關,但去年卻意外撞死騎自行車的陳男,家屬感念本身生活困苦的陳女曾幫助過陳男,因此除保險金外並未求償,新竹地院法官也因家屬的原諒而給予陳姓阿嬤緩刑。
判決書指出,陳姓阿嬤去年(2024)7月9日下午4點多,開車行經產業道路,沒注意到前方狀況,撞死對向騎自行車的陳男,陳男人車倒地,頭部外傷及顱內出血,經送醫不治。
陳女肇事後,即向到場處理事故的警員坦承肇事自首,法官認為合於刑法規定自首之要件,因此減輕其刑。
法官審酌,陳姓阿嬤駕車未導致陳男死亡,行為確有不當,然而念及她始終坦承犯行,且於院方調查程序中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
被害人家屬表示,和陳姓阿嬤是遠房親戚,她本身生活也很辛苦,也幫過死者,雙方和解就好了,除已經領取的保險金之外,沒有進一步求償。
法官考量陳姓阿嬤沒有前科,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同意給陳嬤緩刑,足見確已勉力填補損害且已知所警惕,因此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並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