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市近日不少民眾家中信箱都被塞「反罷免」傳單。(圖/新竹市雙罷團提供)
新竹市成為全台唯一罷免市長高虹安、藍委鄭正鈐的「雙罷」縣市。但近日新竹市有未署名且內容不實的黑函被塞信箱,聲稱「大罷免正在用你的錢,要來沒收你的選擇!」「雙罷」領銜人戴振博認為傳單內容製造謠言、企圖反罷免,高虹安雖未署名但難脫幕後指使之嫌,今(24日)新竹地檢署告發散佈黑函行為,請檢察官循線追查黑函來源及散佈管道予以查扣,並調查資金來源。
新竹市雙罷團體領銜人戴振博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1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罷免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其為非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者,並應載明其住址或地址;其為法人或團體者,並應載明法人或團體之名稱與其代表人姓名及地址。」上週他發現新竹市各地有未經署名,標題為「大罷免正在用你的錢,要來沒收你的選擇」黑函到處散發,顯然觸犯上述選舉罷免法第52條。

▲新竹市雙罷團體「領銜人」戴振博(右2)與律師(左2)、新竹市議員鄭美娟(右1)、施乃如(左1)今日前往竹檢告發。(圖/新竹市雙罷團提供)
戴振博指出,該黑函內容中指控「官派市長唯黨意是從」,暗示指控執政黨剝奪市民權益、違反民主原則等不實情事。事實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後段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再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去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完全是依照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黑函中卻說是沒收縣市長民主選舉,完全與事實不符。
戴振博認為,黑函中指出,「大罷免正在用你的錢,要來沒收你的選擇!」亦與事實不符。蓋罷免乃是憲法第17條賦予人民的權利,罷免案通過與否正是人民的自由意志選擇,怎麼會是沒收人民的選擇,顯然與臺灣目前的法制現狀不符,無非是意圖使罷免案不通過的反罷免行為。
戴振博強調,因此該宣傳品涉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為此戴振博請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調查文宣的來源、製作、散佈等違法管道,並查扣黑函,調查資金來源,以維選舉罷免之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