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國中生父親認為一審法官一再縱容殺人之心如此強烈的兇手。(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1名國中生,前年12月遭學長割頸身亡,學長及教唆的女同學,一審分別被判9年及8年徒刑;7日國中生父親發表聲明,指出法官一再縱容殺人之心如此強烈的兇手,必然會造成學校社會之動盪不安,期望高院能夠公正廉明,重判2人30年以上徒刑。
國中生父親表示,6日法官開庭時,主要針對學校師生目睹殺人現況後,造成日後長久心理傷害,受害者父母也受到一生不可磨滅的喪子之痛,一審法官卻完全無視此一狀況,必須透過公正的第三方證明,並向法官申請心理衡鑑,確定醫院才能成為傷害證據。
國中生父親指出,兒子是資優生,班上排名第二,5學期47個嘉獎,如此優秀的學生,卻未受到學校國家保護,一審法官做出輕判,一再縱容殺人之心如此強烈的兇手,如此先例一開,必然會造成學校社會之動盪不安,期望高院法官公正廉明,重判2人30 年以上徒刑。
國中生父親還說,如果對2人輕判,誰能保證出獄後不會再犯,由於《少事法》的關係,都在保護這2個殺人犯,結果就是2人更加肆無忌憚,需要帶刀感覺才安全的人,殺人就應該付出最重的代價,民眾無法承接惡意凶殘殺人犯回歸社會。
國中生父親強調,近日他看到新聞報導,美國1名16歲學生槍殺同學,法官希望以成年人法律重罰嫌犯,希望高院能參照美國法官作法,針對殺人時的情況來審視加害者,而非事後表現、就醫紀錄、家庭不彰及未成年等因素來衡量刑期,未成年就可以一時氣憤殺人,日後將有更多受害者出現,這些都不能當成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