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台北市一名翁姓富商與陳姓女子長期同居,但兩人並未結婚。去年6月,富商因腦部手術,將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5億元)交給陳女暫時保管。術後,富商要求陳女歸還款項,陳女卻拒絕,聲稱這是「多年來的回報」。士林地檢署認為陳女明知款項為暫時保管,卻擅自轉為定存,依侵占罪將她起訴。
翁男與陳女交往逾20年,但翁男始終未曾離婚,給陳女正式名分,一直以來,陳女伴其左右,更參與翁男公司之財務運作,於員工及翁男友人間,儼然「女主人」之姿。
翁男2024年6月因腦部動脈狹窄,有中風之虞,於是決定進行顱內支架置放及氣球擴張手術。翁男擔心開刀有風險,術前將個人及公司帳戶內2,000萬美元(約6.5億元台幣)匯入陳女帳戶,委託她暫時代為保管。沒想到翁男手術成功後,陳女卻拒絕歸還先前交付保管的款項,最後迫使翁男只好提告。
檢察官審查雙方對話錄音,證實翁男曾清楚說明款項為短期保管,陳女當時也表示知情。可是翁男當要求陳女歸還款項時,陳女卻屢次推託,甚至擅自將款項轉為定存,明顯意圖霸占這筆錢,並多次聲稱「多年來付出甚多,應該獲得應有的回報」,也對檢方辯稱,與翁男同居多年卻未獲名分,認為這筆錢是「補償」。
檢方依據錄音證據,認定陳女明知款項為委託保管,卻據為己有,無論雙方是何關係,但這筆錢仍屬於委託保管性質,因此依侵占罪起訴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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