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北市精舍命案,信徒蔡姓女子因帳務問題,「上師」王薀(本名王江鎮)不滿虧了數百萬,竟指示信眾毆打凌虐蔡女,最終導致其死亡,事後還將屍體用推車送回精舍內,其中涉及許多信眾,藝人李威夫妻也涉及,甚至還在毆打現場吆喝及扇動情緒。今(6日)台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強制等罪,起訴包括李威等共13人,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北市精舍命案,李威夫妻改列被告遭起訴。(圖/三立新聞)
據起訴書指出,蔡女在精舍內擔任財務組出納,因王薀認為其協助計算婚後財產數額有誤,造成財產分配少拿了數百萬元,因此得罪「上師」王薀。於2024年5月起,蔡女就遭到其他信眾的虐待,包括被強迫剃光頭、每天需做五體投地之「大禮拜」動作400至500次等,之後還有背著其他信徒走2公尺、背著人跳起來,以及施加精神壓力。

▲北市精舍命案,李威夫妻改列被告遭起訴。(圖/三立新聞)
同年7月間,王薀於精舍附近的「水月草堂」開例行讀書會,許多信眾紛紛對蔡女施以心理壓力,還被要求以「小禮拜」跪拜方式,從最終導致蔡女陷入昏迷,死因為橫紋肌溶解症,併有輕度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導致。檢警調查期間,從關鍵錄音檔發現,李威涉嫌串供,多次協助王薀討論案情,最後被檢方改列為被告。

▲北市精舍命案,李威夫妻改列被告遭起訴。(圖/三立新聞)
不過因李威轉為污點證人,全盤拖出相關犯罪事證,因此檢方依證人保護法規定,請求法官予以減輕或免除其刑。檢方認為,李威願意擔任證人保護法規定所定證人,於偵查中供述事發當晚在現場內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及其他正犯、共犯之犯罪事證,建請法官依證人保護法規定,予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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