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王男拿失竊的器材到光華商場等店家變賣。(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中央黨部一負責影音事務的王姓黨工,被控不滿黨部搬家時,所有攝影器材都要他處理,竟偷走總價值25萬元攝影器材變賣。台北地檢署偵結,認定王男行竊事證明確,依竊盜罪起訴。
民眾黨原就有黨部位於台北市杭州南路上,因空間狹小,2024年搬到南京東路三段上的台玻大樓內。2024年10月11日,轄區警方接獲黨部報案,表示遭竊,價值25萬元相機1台、5顆鏡頭不翼而飛。
台北市松山分局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比對相關資料追查,發現該些失竊的器材已流入二手拍賣市場遭變賣,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王男曾前往3C產品店家賣器材,循線找到王男,依竊盜罪送辦。檢方偵辦後認偷竊事證明確,雖然向黨部認錯道歉,但未達成和解,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