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攝影者UltraSlo1,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20歲女子兩年多前,自拍3張全身裸照傳給當時的蔡姓男友,不料,兩人分手後,本月初竟在LINE看到自己的裸照,一問之下男方竟辯稱裸照沒拍到臉,不小心當成了色情圖片分享出去,昨(29)日依妨害秘密罪函送。
蔡男向警方表示,先前透過臉書共同好友認識這名女子,對方除了主動加他臉書外,之後更傳送3張全裸、露點照給他。蔡男強調,當時根本不知道裸照從何而來,就當作一般色情圖片分享到LINE群組,至今已有兩年多的時間沒跟對方連絡,女方直至最近才用臉書密他,指控他將不雅照散播出去。
被害女子表示,發現裸照被散布到LINE後,隨即向對方質問,蔡男於對話中坦言,曾將照片轉傳給3名友人,對此感到相當抱歉,不過,蔡男卻向警方表示,由於對話當時為深夜時段,加上未婚妻就在旁邊,才趕快道歉試圖安撫她,手機也沒有留存這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