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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喻戶曉的飲品「雀巢檸檬茶」,這個產品名稱到了2014年7月,就得改變名字了!根據衛福部食藥署的最新規定,茶類飲料、碳酸飲料如果不含果汁原汁,產品名稱上就不能出現果茶等字樣,必須改以「風味、口味」來形容。若飲料廠商不從,將開罰3至300萬元罰鍰。
為了避免誤導消費者,衛福部食藥署最新規定,飲料如果不含果汁原汁,品名就「不可以」以果汁名稱命名。雀巢旗下的檸檬茶,其實跟檸檬沒有一絲關係,自然成為第一波「被迫改名」的飲料了。這項新規定除了影響茶類飲品,就連碳酸飲品「芬達」系列也受到影響。台灣可口可樂公司表示,芬達與雀巢其實在包裝上都有說明清楚「無果汁」,但是為了符合規定,目前也正在修改標籤,預計在6月底前會全數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