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悶殺親生兒女的的蘇女遭新北地院裁定羈押。(圖/資料照)
新北市中和區某汽車旅館,前天(14日)下午1時許,因為某房間發出激烈爭吵聲,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發現2名未成年孩童已明顯死亡,(分別為6歲兒子跟9歲女兒),疑似被其母蘇女以枕頭悶殺,警方獲報到場當場逮捕蘇女,蘇女向警方坦承酒後、吸毒精神恍惚才犯案。昨天(15日)警方詢後將蘇女被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後,檢方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16日)凌晨,新北地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這起案件發生在昨天上午,蘇女13日帶著自己1對兒女入住摩鐵,期間蘇女的閨蜜徐女及其前夫還前來送餅乾及零食,而當時蘇女與她對談時,她就感覺不太對勁,沒想到隔天再次探訪後,就發現2名小孩已遭悶死。
蘇女犯案當天先是喝了酒及吸食K她命,並先將9歲女兒悶死後,再對6歲的兒子動手,而過程中2名小孩不斷掙扎,蘇女的雙手也因此遭兒女的抓傷,原本蘇女打算輕生,但因為體力不支、精神不佳呆坐3小時無法動手,閨蜜蘇女在下午1時許到場,才驚見這對小姊弟遺體已經發紫,蘇女原本還想了解自己,徐女制止的吵雜聲引來摩鐵人員注意,報警處理,這起悲慘案件才曝光。
蘇女經警方詢問後依殺人罪移送新北遞減,稍早前蘇女經檢察官複訊後,以被告蘇女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刑法第271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福利以及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家庭暴力之故意殺害兒童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表示,被告蘇女經本院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認所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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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