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男子被機車撞飛。(圖/翻攝畫面)
49歲謝姓男子在台北車站外飲用米酒後,以為騎電動滑板車不會被警方攔查,便違規騎乘於道路,結果在中山北路、市民大道路口,闖紅燈穿越道路,不慎與直行的機車發生碰撞,雙方人車倒地。

▲北市男子酒駕騎電動滑板車,被開罰又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圖/翻攝畫面)
警方獲報到場,發現謝男面有酒容且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經檢測後酒測值高達0.54Mg/L,警方除立即製單舉發外,另依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謝男則稱並不知道滑板車不能騎上馬路。
警方︰台北市未開放 電動滑板車上馬路會開罰
中正一分局指出,電動滑板車為時下熱門個人行動器具,但禁止騎乘於道路上,須由地方自治政府完成訂定相關管理事項規範,始得依規定在指定路段使用,目前台北市還無法在道路上使用,僅能在不屬於道路的公園、廣場、私人或封閉場域內使用,違者可處行為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如有酒駕行為,將可令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中正第一分局提醒,近日因氣溫驟降,民眾喜食用薑母鴨等含酒精料理進補,只要有飲酒或食用含酒料理,不論濃度高低多寡、量多量少,切勿心存僥倖駕駛車輛或使用個人行動器具酒駕,應謹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多加利用計程車、代駕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返家。

▲北市男子酒駕騎電動滑板車,被開罰又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