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36歲碩士女工程師在寶雅行竊,得手7千餘元商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竹一名36歲擔任工程師的傅姓女子,今年5月份在新竹百貨公司逛寶雅生活館時,隨手偷走架上的彩妝以及保養品,金額高達7533元,事後被賣場店長查獲報案。新竹地院依竊盜罪處拘役30日,緩刑2年,同時須向公庫繳交2萬元。
判決書指出,碩士畢業的傅女擔任工程師的職務,今年5月1日前往新竹一間寶雅,順手帶走開架式貨架上的化妝品和保養品,包含眼線膠筆、染眉膏、染唇膏、潤唇膏、精華凝乳等11樣商品,其中單價最高的為1350元的美容液,單價最低的則是339元的潔面露,傅女得手後就離開門市。
事後門市店長發現架上貨品短少,於是調閱監視器查看,發現傅女的偷竊行為,於是報警處理,新竹市警第三分局循線查獲,傅女在偵訊以及檢方複訊時都坦承犯案,被依竊盜罪起訴。
法官審酌傅女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所需,竟以竊盜方式取得他人財物,考量已與店家達成和解,且自始坦承犯罪,堪認確有悔意,因此依竊盜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法官為了讓傅女戒慎其行,另外判她在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