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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bay好油自導自演不犯法?律師曝「1關鍵」驚了:罪名恐不成立

政治中心/黃韻璇報導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全家遭恐嚇,不料卻是自導自演。(圖/翻攝自YT《國昌直播SP》)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全家遭恐嚇,不料卻是自導自演。(圖/翻攝自YT《國昌直播SP》)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日前自爆遭到網友恐嚇,不料全案在檢警調查後,查獲涉案人及的關鍵手機錄音、筆電等證物發現,涉案的38歲許姓犯嫌是國民黨黨工,許嫌表示「恐嚇案是林裕紘指示他所為」,整起事件完全是自導自演,然而「Lin bay好油」本人在法律上究竟要不要負責,顏紘頤律師點出1關鍵直言「是否成立罪名,還不一定」。

顏紘頤律師在臉書粉專「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表示,介紹一個法律觀念,不要以為謊報被搶被偷被性侵被恐嚇,沒有指名是哪一個人所犯就沒事,根據刑法第171條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律師提到,這條罪有個有趣的名稱,叫做「虛無其人誣告」(正式名稱叫未指名犯人誣告罪)。

從這次事件來看,林北好油對外宣稱遭人恐嚇,結果一查發現可能是「自導自演」,正常來說,很可能犯未指名犯人誣告罪。然而律師點出關鍵,「重點就在這個可是,這條罪的構成要件是『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林北好油好像沒有報警耶,所以,是否成立這條罪名,還不一定喔」,律師直言,可見林北好油當初不報警真的是考慮很周詳。

顏紘頤律師點出關鍵,提到林北好油「是否成立罪名,還不一定」。(圖/翻攝自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

▲顏紘頤律師點出關鍵,提到林北好油「是否成立罪名,還不一定」。(圖/翻攝自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

回顧此事件,林裕紘日前曾上黃國昌直播哭訴此事,林裕紘表示為了保護家人,要讓粉絲專頁停更,「因為這次真的已經影響到,我很希望我勇敢,但是我必須保護我的家人,謝謝大家」,不料現在卻爆出恐嚇事件是自導自演。

檢警查出,許哲賓除了有國民黨黨工身分,甚至還擔任過張嘉郡選立委時的發言人,私下更與林裕紘認識多年。許哲賓使用臉書假帳號,特意到新北市某咖啡店,透過該咖啡店公眾網路,使用Surfshark軟體以VPN方式發文,躲避追查。據了解,許哲賓坦承犯案,甚至還被檢警搜到關鍵錄音檔,成為了戳破兩人謊言的最直接的證據。

#「Lin bay好油」自導自演恐嚇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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