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楊雅芸報導

▲MAMAMOO成員華莎表演風格一向火辣性感。(圖/翻攝自IG)
韓國人氣女團MAMAMOO的成員華莎,5月拍攝節目時,因在韓國成均館大學校慶演出有性暗示舉動,被學生家長怒斥猥褻、淫穢而報警告發「公然猥褻罪」。對此,今(10日)韓媒報導指出,華莎因此事在上月已經被警局傳喚,在調查後才會決定是否移交檢方。不過對於華莎一事,韓媒也指出她並非首個被告發公然猥褻的藝人,過去GD(權志龍)也曾在演唱會上演床戲被告,也藉此推測華莎這次爭議的結局。

▲華莎日前表演遭舉報公然猥褻,上月已傳喚至警局說明案情。(圖/翻攝自IG)
華莎5月12日錄製tvN綜藝節目《DANCE歌手流浪團》時,表演風格向來性感大膽的她,在成均館大學演唱〈Don't Give〉時,因伸手舔舌後摸下體的舉動,被認為有性暗示嫌疑,因此6月22日時,被學生家長人權聯盟檢舉狀告警局,tvN也重新剪輯,將爭議畫面刪除。今日根據韓媒《韓聯社》報導指出,在上月底華莎已被首爾城東警局傳喚到案說明,接下來會根據相關資料去做評估,判斷是否需要接受刑事處分,近期內也會給予大眾一個答案。

▲GD過去也因演唱會上的床戲演出,遭到警方調查。(圖/翻攝自IG)
不過對於此次華莎表演被告發一事,韓媒《Newsen》也將2009年,男團BIGBANG成員GD(權志龍)的表演,也曾被告發公然猥褻,當時在在演唱會因為床戲表演聯想到性行為引發爭議,因此遭到警方調查,不過最後檢方判定,在長達2個小時的演唱會中,床戲演出其實只進行了2分鐘,甚至會聯想到性行為的動作,更只有短短幾秒鐘,並且整場演唱會,GD都是依照所屬社的企劃演出,因此最後給予緩立案。。
根據過往GD床戲爭議一事,華莎今年5月演出中做出疑似性暗示的舉動,根據韓媒找到南韓法律界人士分析,表明在判斷表演是否有公然猥褻嫌疑時,主要會針對事發的背景、當事人的意圖,及當時的人們對該行為的觀感等條件,去進行考量,因此對於華莎表演一事,認為不立案的可能性也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