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監視器錄下遊覽車與轎車發生擦撞。(圖/翻攝畫面)
近日網路上流傳著警員騎乘警用機車,在國道上追逐一部遊覽車的影片,在網路上掀起討論,而經追查發現,原來是新莊分局丹鳳派出所一名警員日前處理一件遊覽車與轎車的車禍事故時,楊姓遊覽車駕駛,宣稱要去載客便駕車離去,警方見狀一路尾隨其後,才會跟著騎上國道,後續將遊覽車攔停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將依法開單告發。

▲警方追上國道攔下遊覽車。(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這起警車騎上國道攔遊覽車的事發經過,是本(7)月28日晚間7時許,58歲楊姓遊覽車駕駛,空車要前往林口地區的華亞科技園區載客,行經青山路一段時,不慎與27歲楊姓男子所駕駛的白色轎車發生擦撞,所幸僅造成車損,並未造成人員受傷,轄區新莊分局丹鳳派出所獲報派員到場,拍攝雙方車損後,由於現場造成回堵,便請雙方駕駛到派出所完成後續報案程序。
楊姓遊覽車駕駛卻說,還有乘客需要去接送,儘管警方委婉告知,「已發生事故,仍需照規定完成相關程序」,楊姓遊覽車駕駛卻改口稱「青山路路寬過窄,需至林口方能廻車」,警員見狀便尾隨在後,見到遊覽車一路前往林口華亞科技園區載客後,沿著國道1號北上行駛,才會開啟警示燈、鳴笛在後追趕,最終攔下遊覽車,要求他在五股下交流道,返回派出所製作筆錄。

▲遊覽車不慎與白色轎車發生擦撞。(圖/翻攝畫面)
警方後續發現雙方酒測值均為0,確切車禍事故原因仍待釐清,而遊覽車楊姓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1項「汽車駕駛人肇事未依規定處置者」,將開罰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
新莊警方也指出,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中指出,執行緊急勤務的警察可不受如機車不得駛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的限制,而該警當時執行公務時,鳴笛、開啟警示燈,進行攔查,符合規定。

▲警方當時前來處理車禍事故。(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