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院法官網開一面,駁回上訴但宣告緩刑2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從事機場接受生意的孫姓男子,被控因新冠肺炎(COVID-19)影響,沒了收入,與妻子共赴黃泉結果妻死他獨活,被訴幫助輕生罪。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判處孫男1年2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孫男的身心狀況及家中經濟情況,認為孫男經此事件後應無再犯可能,維持原判但宣告緩刑2年。
根據判決,60多歲孫男以租賃車機場接送業務為生,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收入頓失,孫男因此與妻子說好一同離世。2021年2月間某日晚上,2人開車到新北市萬里,準備好遺書後輕生。
隔日因有路人發現孫男倒臥路邊報警,警方到場,將孫男送醫救回一命,孫男清醒後,告知社工,社工趕緊通報警方,這才在孫男停車處發現孫妻,但早已氣絕。
一審基隆地方法院認定,孫男雖自白犯罪,但幫助妻子一同輕生,不尊重他人生存權利,也未獲子女諒解,依加工自殺罪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考量孫男因疫情影響沒有收入,妻子也長期罹患疾病,加上子女久未聯繫,才會選擇不歸路。本身孫男也疾病纏身,為社會局安置保護個案。且刑罰目的在預防再犯,孫男經此事件後,應無再犯可能,駁回上訴但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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