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胡男逼迫被害人下跪,並痛毆他遭處拘役30日。(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胡姓男子與人爆發行車糾紛,竟夥同3名友人,在一間早餐店內,痛毆對方,在店內逼迫對方下跪道歉,隨後更怒嗆對方「我是混宮廟的」、「你有種去報警,如果去報警就找人砍你」等語,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胡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指出,胡姓男子與3名友人前年9月17日上午,與人發生行車糾紛後,在一間早餐店內,徒手毆打對方,並由胡男強押對方,使其跪下,導致他雙側膝部擦傷、右側前臂擦傷、頭部挫傷、疑似腦震盪等傷害,更恐嚇他「我是混宮廟的」、「你有種去報警,如果去報警就找人砍你」等語,讓被害人感到心生畏懼,因此報警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胡男與被害人僅因行車糾紛,未試圖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反與其他共犯強制被害人下跪,,視公權力如無物,所為實應予非難,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