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魏君程報導
立法院院長游錫堃今(16)日表示,有不明人士盜用他的名字和照片,並在社群軟體中創建假帳號,更有詐騙取財的意圖。對此,游錫堃在臉書發布3點聲明,他的幕僚也已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正式報案。

▲立法院院長游錫堃表示,有不明人士盜用他的資料,並試圖詐騙取財。(圖/翻攝自游錫堃臉書)
今日游錫堃在臉書中發布貼文,表示不明人士盜用他的資料,在臉書和Line創立假帳號,並以「個人臉書」的名義,要求加好友並私訊要他人加Line的帳號,更有詐騙取財的意圖。
對此,游錫堃發布以下3點聲明:
1.這些帳號為「假帳號」,不是我的「個人臉書」也不是我的「Line帳號」。本人有公開使用的帳號僅有臉書藍勾勾認證的粉絲專頁,要提醒大家請勿受騙。
2.冒名社群進行詐騙的行為,可能違反偽造文書、著作權法第91條,還有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會被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可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3.幕僚已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正式報案,此案已進入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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