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一名人妻對自己的丈夫提告,控訴丈夫強行行房,不顧她7分鐘內說了40次「不要!」因有錄音,成了人妻提告的事證,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丈夫起訴。

▲人妻用手機錄下被強迫行房時,7分鐘內喊了40次不要的聲音,成為有力證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人妻控訴,丈夫長期違反她意願強行行房,因此開始以手機錄音自保。2020年8月底某日凌晨,丈夫再度不顧她意願,強迫發生性關係,人妻這回不忍了,報警提告。
丈夫在警詢時原本承認有聽到妻子說「不要」,但進入偵查庭又改口。人妻則是拿出錄音檔,當中有長達7分鐘的時間,聽得到人妻不斷哭喊「不要」。
檢方勘驗錄音檔,發現7分鐘內,人妻一共說了40次「不要!」且證人證述,事發後,人妻不斷哭泣,而之所以拒絕和丈夫行房,因為發現丈夫早有外遇。
檢方認為,錄音檔確實顯示丈夫違反人妻意願強迫發生性行為,且人妻下體有驗出丈夫的DNA,綜合案發後人妻出現急性壓力反應,認為罪證明確,將丈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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